摘要
清代蒙古最基本的军事行政组织是札萨克旗,辅以盟会被称作盟旗制度。内札萨克蒙古盟会在雍正六年之前只是若干札萨克的集会,盟长是召集人,由清廷派遣大臣主持会盟。雍正六年,清廷停止派遣大臣之后,由盟长主持盟会,由此盟会逐渐发生变化。理藩院将该盟会的军政事务逐渐交给盟长办理,乾隆十三年颁给印信之后,盟长事实上成为一级军政长官。随着盟会日常事务增多,先后增置副盟长、备兵札萨克、帮办盟务等佐贰官员,盟会开始向一级军政建置演变。但是,由于蒙古游牧社会和外藩札萨克旗的特殊性和清朝对蒙古采取的分而治之政策,在清代未能完成这一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