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日前,宁波海事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导致集装箱到港后延迟提货和还箱而引发的纠纷案。在该案中,某货主公司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宁波后,因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对相关人员和集装箱进行核酸检测和病毒消杀,由此造成提货和还箱延误,缴纳了高达33万余元的滞期费押金。该公司认为,未能及时返箱的原因是疫情防控措施构成的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