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土地制度安排中最为独特、敏感和复杂的领域,也是一直以来各方争议最大、改革最滞后的“一块地”。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集体所有权与成员使用权分离的状态下,采取了保留排他性而限制可让渡性的管控措施,确保了集体所有制下土地使用权的福利性与相对稳定性。然而,随着城乡二元结构壁垒日益消除,长期封闭的宅基地制度不能适应新形势,宅基地粗放利用与大量闲置、农户建房用地取得困难、小产权房交易盛行等问题愈演愈烈,制度公平和效率都受到极大损失,势必要求国家顶层设计开展实质性改革。

  • 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