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十二五"规划中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其目的是要实现在开发方式上的根本性转变。主体功能区战略与区域振兴规划相辅相成。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划分、设立主体功能区划监管机构、健全法律保障是实现途径。探索跨区域的开发权流转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可持续的区域政策体系是操作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