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最基本的财产权利之一。但长期以来,我国法律一直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直接进入市场流转,以致形成典型的城乡建设用地双轨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堂而皇之地入市流转,而宅基地使用权只能通过"隐形市场"自发流转。建立在人口不流动的自然经济假设基础之上的宅基地流转制度已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开禁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已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