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2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以来,已有140座城市被纳入保护名录,保护经验日趋丰富。本文从“保护制度”“保护理念”“保护对象”和“保护经验”4个方面,对历史文化名城制度建立40周年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进行了系统梳理,提出当前保护工作在保护意识、保护内容、保护方法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的问题,建议从完善保护对象体系、分级分类明确保护要求、创新资源活化利用手段、完善保护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 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