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康生理信息是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种类多种多样,既包括敏感程度较低的血型等信息,也包括敏感程度较高的基因等信息。随着社会的发展,其被侵犯的风险愈来愈高,高敏感信息被泄露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给民众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言而喻。通过梳理并分析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侵犯个人信息犯罪中有关健康生理信息的案例,发现其在特殊主体量刑与一般主体无异以及“情节严重”标准划分两个方面存在问题,提出完善特殊主体的量刑标准与“情节严重”的划分标准。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