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8]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238号)要求,对《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