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从特别表决权持有人资格、发行方式、比例安排、行使范围等方面对双重股权结构的适用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促进成长性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制度支持。但是在实践中,双重股权结构的引入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将增加公司的代理成本、减弱对公司的监督效果,甚至会损害公众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本文从事前、事中以及事后三个方面对双重股权结构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