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鹭》是乐府古辞《汉鼓吹铙歌十八曲》中争议较大的曲目,该曲约于武帝时期被编入乐府,极有可能是来自江浙一带的民间歌谣;以往研究对《朱鹭》曲辞考订的分歧集中于篇首"朱鹭鱼以乌路訾邪"与篇末"诛(一作谏)"字,在这一点上,考之当以"鱼以乌路,訾邪"为声字,并取"诛"字为正;以江苏民歌为参照可以发现,《朱鹭》清简鲜活,是一首在劳动中产生的、生活气息强烈的民歌,前辈学者对《朱鹭》旨意持有的战阵说与政谏说超出了阐释边界,情爱说与祈福说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