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级诊疗背景下开展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是保障公民"善终"权益的重要途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提供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的重要主体。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安宁疗护存在立法不健全、安宁疗护专业人才"量"少且"质"不高及部分服务项目无法收费等问题。通过借鉴国内外在政府主体责任、转诊制度、人才培养与资格认证以及服务项目收费制度等方面的立法及实践经验,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法制化建议,促进我国社区居家安宁疗护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