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数据主体对个人数据的所有权、收益权及处置权均受到威胁,依靠法律“赋权——维权”的模式作用有限,个人数据产权的管理与保护需要有更加有效的方式。文章在引入信托模式应用于个人数据产权管理过程中,分析并构建数据信托产品及数据信托整体运行框架,探讨数据信托模式的比较优势与应用困境。数据信托是一种具有理论与实践可行性的个人数据产权管理模式,但存在数据授权信任不固定、数据价值界定困难、产品盈利能力不稳定等问题,可通过明确数据财产权利、完善数据分类标准和设立多种类型产品等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