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函[2020] 11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崇溪河至遵义高速公路增设海龙屯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20] 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崇溪河至遵义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海龙屯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海龙屯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20年9月21日起,截止日期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2] 30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