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新闻是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文体,是否拥有版权一直备受关注。2020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旧法中“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法》,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不适用,明确将时事新闻纳入著作权法保护;在关于合理使用制度的条款中,将“为报道时事新闻”改为“为报道新闻”,扩大了合理使用新闻的范围,意在平衡保护和使用的关系。笔者基于这两处条款的修改,浅谈时事新闻的法律保护与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