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起施行以来,据统计,至2022年7月底,全国共有908艘船舶由于在出港前或者规定日期前未按照规定报告上一航次或者上一月度的能耗数据,即未将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航行时间、营运时间,货物运输量、载客人数等信息按照规定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因而受到海事部门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基于此,笔者对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中相关事项进行分析,以便帮助航运公司做好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申报工作,避免行政处罚,进而帮助海事部门做好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工作,更好地履行国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