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美国频繁运用经济制裁解决国际问题。美国经济制裁在其国内法中有较为充分的依据,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法律体系。目前,有关经济制裁的美国立法数量繁多,在联邦层面基本可以分为授权型立法、直接制裁型立法和包含制裁条款的其他立法三类。上述立法在实践中呈现出一定的碎片化,主要原因在于行政部门和国会在对外政策权力方面存在博弈。在执行方面,经济制裁主要由财政部、国务院和商务部执行,执行措施逐渐呈现以金融制裁为核心的趋势。美国立法中未规定制裁的救济途径,除与美国展开政治谈判外,受制裁对象在某些情况下通过诉讼方式在各地法院、国际司法机构起诉美国,尽管制裁的政治性决定了完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问题是存在困难的,但诉讼方式在特定情况中起到了施压美国迫使其修改一定措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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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外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