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精神病合并妊娠的处理。方法:回顾性分析2004年1月至2011年1月期间妊娠分娩的52例精神疾病患者的妊娠用药过程、分娩情况和新生儿出生情况。结果:42例发作期的患者分娩时,剖宫产32例(76.2%),早产4例,胎儿生长受限3例,新生儿轻度窒息2例;稳定期患者10例,剖宫产4例(40.0%),无不良妊娠结局。所有新生儿均未见畸形。结论:精神疾病患者病情至少稳定2年后妊娠及孕中晚期抗精神病药维持治疗很有必要;对发作期的患者分娩时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以保障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