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