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认定200个左右集群,引导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级集群。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开始向集群发展方向演进。本文通过分析中央及地方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比较美国、日本支持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财税政策发展历程,尝试提出找准打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与支持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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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