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体现了中国的大国担当。在复杂多元的全球发展格局下,作为碳排放大国,我国需要根据世界发展格局和态势不断作出战略调整。关于“双碳”战略目标,存在着一些前置性的认识误区,如对于“双碳”战略的基本概念界定不清,温室气体法律治理缺乏体系化以及“双碳”依托的相关环境标准缺失等。对此,法律治理的进路需考虑推进污染防治法制部门的体系化,在“双碳”战略的立法中采用“统分结合”的立法模式,发挥立法智慧,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经验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推进碳排放监管系统化、科学化,化解“双碳”目标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多风险,达到整体性治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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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