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校本督导是指学校为保证依法执教,依法对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的过程和方式。随着学校布局的调整,办学规模越来越大,传统的"微型学校"管理模式已日显管理的无力和无效。因此,将教育行政对学校的教育督导重心下移,引导学校围绕校本发展目标,基于学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学校小周期、多层次、快反馈、求实效的校本督导就显得十分必要、十分迫切。构建校本督导机制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应有之义,是学校贯彻实施《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应有举措,也是适应校本管理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