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年龄立法研究

作者:刘诚
来源: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 2022, (04): 4-18.
DOI:10.19434/j.cnki.ghllyj.2022.04.002

摘要

延迟退休年龄立法的理论依据是退休权理论和养老保险权理论。退休权与养老保险权都是权利,不是义务,但这类权利属于社会权,是限制权利:退休权受基于年龄的劳动能力衰退规律限制,表现为法定退休年龄限制;养老保险权受基于代际公平的养老保险缴费义务限制,表现为法定缴费年限限制。退休权与工作权存在内在张力,具有相互替代性,具备劳动能力的时间与预期寿命正相关,工作时间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间负相关。延迟退休立法的事实依据是,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不变而预期寿命延长导致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间之比下降,养老保险抚养比降低。现行退休年龄的主要问题是,法定退休年龄远远低于劳动能力衰退到标准劳动能力之下的年龄,导致老年抚养比急剧升高,造成代际不公平;强制性退休不仅导致劳动者的正规就业权被剥夺,也造成人力资源浪费。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社会保险法》,明确退休权的社会权性质,对最低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年龄以及免缴养老保险费年龄分别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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