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推个人破产制度研究的要求,理论界与实务界围绕个人破产制度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由于我国仅有企业破产法,破产制度的约束对象为企业以及非法人组织,对于个人破产的立法存在缺憾。同时,大量的个人商主体从事商业行为,直面商业风险。导致实践中商个人无法偿还高额贷款,从而产生众多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僵尸案件,威胁着个人与社会的平稳发展。为此,本文围绕着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构建设想等问题展开分析,力图促进个人破产制度的完善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