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南、江苏两省先后于2008年、2009年开始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经过数年实践,湘苏两地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运营模式、文本规范建立、市场规模等多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比较分析后不难发现,两省在投保企业、保险公司、政策扶持等影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关键因素上存在差异,因此产生了不同的实践效果。为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湘苏两地可以相互借鉴彼此有益经验,亦可针对共同问题进行同步完善。

  • 单位
    湖南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