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是规范合作社运行、提升合作社能力、促进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抓手。江苏、山东、福建、青海等省通过选取符合一定条件的合作社,建立合作社名录或目录,优先给予扶持,探索了一种有效开展示范社建设的方式,取得了提升合作社规范化程度、整合合作社扶持资源、强化政府指导服务职能等成效。出台专门法规文件《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政府优先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

  • 单位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