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按照服务对象不同分为对公业务和对私业务,金融机构服务架构和内部运作,也相应分为对公客户服务和对私客户服务。广义上来讲,对公客户服务就是金融机构对公司、单位、集团、组织、部门开展的各类开具支票、资金汇兑、担保贷款等业务,狭义上说,金融机构对公客户服务包括单位存款业务、信贷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资金清算、中间业务、资产管理等服务。目前,对公客户服务体系较为完善,对公客户服务手段较为健全,对公客户服务成效较为显著,对公客户服务领域较为广泛。对公客户服务与业务发展、风险防控、同业竞争、金融创新存在较大内在关联。对公客户服务应为机构客户提供规划式服务,为国有企业提供信用式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定制式服务,金融机构经营理念应由经营货币转变为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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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开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