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乐经》为先秦儒家"六经"之一。汉武帝时立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而《乐经》乃汉平帝时王莽奏立,后人多以为其托古改制,非文字典籍,只是三代遗存的曲调曲谱。然而,孔子"乐教"虽与音乐有关,但主要指向人格修养和精神境界。《乐经》不是曲调曲谱,可通过传世文献的正反两方面证据得到证明。儒家"六经"并非孔子创作,而是有丰富文献积累的历史文化遗产,近年出土的战国楚竹书能够证明这一点。孔子在当时流传的历代文献基础上,选择和整理并加以阐述有关文献以作为其弟子们学习的教材。如果承认《乐经》作为儒家经典的独立存在,并进行认真而细致的文献梳理,《乐经》文献问题是可望获得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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