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明确指出:"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幼儿园教师应具有观察了解幼儿的能力。可见,幼儿园教师对幼儿的观察属于专业观察的范畴,需要担负专业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进行观察。对幼儿教师来说,对幼儿进行保教的重要责任是不断了解幼儿,而观察是了解幼儿的重要手段之一。观察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幼儿的能力、兴趣和需要,发现幼儿之间的个体差异,探究幼儿行为背后的意义;观察幼儿能够帮助教师了解自己班级幼儿的基本情况,以便科学严谨地分析他们的行为,从而进行适时、适当的指导。如何有效地进行观察呢?以下是笔者的一些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