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回顾历史,可以看到,我国检察制度在建立之初经历了存废之争,并在越辩越明中获得肯定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争议焦点从存废之争转向了检察权的性质之争,多元属性说渐成共识;伴随着对侦查权配置问题的争论,职务犯罪侦查权从检察机关行使模式转向了监察机关行使模式,同时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得以强化;以检察官起诉裁量权为核心的刑事起诉制度研究,有力地推动了公诉制度改革;对刑事程序繁简分流的研究则促进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总体而言,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极大地促进了检察制度发展,为检察机关“做优刑事检察”提供了坚实的智识支持。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