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身体惩罚的消失是现代国家刑罚合法性的来源之一。在过去的四十年中,美国建立了一个庞大且膨胀的监禁系统,而没有解决监狱过度拥挤、资源匮乏的环境给囚犯造成的身体与精神伤害。将监禁虚构为“剥夺自由”的做法掩盖了数百万囚犯遭受身体痛苦的事实,也无视造成身体受苦的规训权力和制度缺漏。同样,脱离身体的死刑和“不触及身体就结束生命”的处决,有助于确保死刑所谓的“尊严”与其社会可接受性。在西方其他国家废除死刑后,正是上述回避和规避做法导致死刑在美国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