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便利台湾同胞在大陆的工作生活,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率先实施"一岛两标",即大陆标准和台湾地区标准在平潭岛内包容共存、互认互通。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岛两标"的政治基础是两岸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从区际私法的角度来看,大陆与台湾地区属于同一个国家内两个不同的法域。在遵循各法域民商事法律制度平等的基础上,从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和"既得权说"两个方面来探究"一岛两标"的法理所在。尽管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岛两标"对于落实台胞同等待遇具有现实意义,但仍需进一步规范化,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完善行政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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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