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切合了国际环境法治的发展历程。国际环境法治经历了主权国家共存阶段和主权国家合作阶段,正在向"人类共同利益"阶段过渡。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新阶段国际社会的表述。国际环境法治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基础,而国际环境法治存在的问题则需要通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来解决。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和极端化、环境法治的多样性和碎片化、环境治理意愿的缺位和分化,是国际环境法治新阶段的主要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为解决这些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