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18-0150001鲁国土资规[2018]1号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市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做好不动产登记与海域海岛管理工作衔接,对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强化海域海岛物权保护、加强海洋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在各级国土资源和海洋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相互支持下,全省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海域使用权登记"新发旧停"、资料移交、流程再造等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但也存在纸质档案移交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