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工程承包企业需要关注东南亚当地对EPC合同拆分的税务监管;如果采用投建营一体化模式,还应综合考虑税收优惠落实、投资架构税务设计和融资安排的债资比。近年来,国内企业对东南亚的投资不断升温。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56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50.4亿美元,主要投向新加坡、越南、老挝、印尼、巴基斯坦、泰国、马来西亚、阿联酋、柬埔寨和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对于工程承包企业而言,东南亚更是其开拓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重地"。如何在东南亚的工程建设和投资中做好税务筹划,降低税务风险,对于国内工程承包企业在当地的稳健经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