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文[2018]340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取消漳浦县自来水厂(鹿溪)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漳政[2018]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鉴于漳浦县第二自来水厂已于2016年2月停止从鹿溪水源地取水,改由梁山水库水源(该水源保护区批复文号为闽政文[2007]447号)和澎水水库水源(该水源保护区批复文号为闽政文[2018]330号)供水,可基本满足漳浦县城区供水需求,且有位于不同水系的桥内水库(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