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承包商需要建立创收体系,保障合法权益,提高利润水平.本文从创收支柱理论和二次经营的研究入手,界定了承包商创收的内容,通过对创收体系建立的基础和理论依据进行研究,探讨了不平衡报价和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索赔相配合的创收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