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专利的授权以及有效性而言,创造性是一个基本的条件,在专利审查以及权利权的确权程序中涉及的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技术特征是否为公知常识经常是各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发明构思作为理解发明,重塑发明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审查和确权工作中已经得到了大力的提倡。从发明构思整体技术方案中去分析和认定公知常识,是保证公知常识的判断不出现偏差,发明创造性的显而易见性能够得到准确判断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