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逐步在我国推行教师退休制度,但只局限于东南数省。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疲于应战,教师退休制度的推行一度停滞,加之战时通货膨胀,物价飞涨,退休教师生活日渐拮据,教师退休制度改革呼声不断涌现。1944年,国民政府推动教师退休制度改革,完善退休金种类,改变退休金的计算规则,提高退休金待遇,并首次提出教师“应即退休”政策。此次改革不仅符合世界退休制度的发展潮流,也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抗战后期,全国已有一半以上的省份推行了教师退休制度。国民政府通过教师退休制度的政治强制力和经济吸引力,褒扬支持具有民族气节的教师群体,也巩固了教师对政权的认同和亲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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