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医疗机构污水是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检验科室、病理科室、放射、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和粪便污水。医疗机构产生的废水具有传染性、放射性、有毒性和耐药性,如果未采取有效消毒措施,将污水排入水体或市政管网将会引起严重的水污染,并诱发人类多种疾病。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及《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