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从理论上讲,社会组织和政府机关可以对实施加害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提起诉讼,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侵权行为。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并未达到理论上的这种状态。现实中仍然有许多侵害公益的行为得不到惩治,而追根溯源,其主要是由于我国民事公益诉讼才刚刚起步,还有许多方面的规定欠缺完善。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