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达39.2×1012元,占我国GDP的38.6%。在疫情冲击和全球经济下行的不利影响下,数字经济已成为助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引擎。数字经济具有融合性、共享性和非排他性等属性优势,对促进产业升级、产业间融合发展意义重大。为确保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动农村地区产业经济的发展繁荣,必须坚持走产业融合发展之路,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先决优势,探索一条数字经济下农村产业经济融合发展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