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荀子·性恶》篇运用了三种逻辑论证性恶,但是这三种逻辑都是可以商榷的。“顺是为恶”认为任由人性发展会导致恶,因此人性为恶。但是“生而有好利”等不必然导致恶;而且“果”为恶不能必然地推出“因”为恶。“伪反为恶”认为礼仪是伪的、善的;而性与伪悖反,因此人性是恶的。但是礼仪“反于性而悖于情”,不能就此断定人性为恶的,因为人性有恶性,善性,以及“非善非恶之性”。况且礼仪与性不一定悖反,因为礼仪也可渊源于仁义礼智之善性端。“相较为恶”认为与善的礼仪比较,人性是恶的。但是“非正理平治”不一定就是恶,因为也可能是“非正理平治非偏险悖乱”的中性或朴性。而且圣王使用礼仪也可以是由于人性有善端或者朴性。倘若性恶论的理论依据不成立,性朴论似乎更具有合理性,也更适合阐释荀子人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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