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错未成年人,既是社会的危害者,也是不良环境的受害者。关于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一直是域外少年司法制度研究的前沿问题。我国探索与完善此项制度,应立足国情,借鉴域外少年司法制度,坚持保护为主、惩罚为辅的罪错未成年人处遇理念,强化提前干预,完善非刑事化处遇措施的程序正当性,并构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干预措施转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