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兴趣是写作的基础。《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目标部分对小学习作提出了以下阶段性目标: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在写作教学时,学生由于缺乏写作兴趣,时常会将写作当成负担,出现了一些使人担忧的问题:“假”,说假话,写假事;“大”,说大人话,无童趣;“空”,内容空洞,不具体;“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