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保护与公共利益保护的平衡器。美国转换性使用的扩张,扩大了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在美国转换性使用规则膨胀的同时,一些新的商业模式和技术发展带来的著作权相关利益分配新问题,使美国从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转换性使用扩张的弊端。美国在最近的案件中,对转换性使用的限制及规范对合理使用中"转换性"的边界遏制有较大的帮助。我国近年来徘徊在是否引入美国转换性使用规则的边缘,虽无明文规定、司法中也较少直接引用"转换性使用"的概念,但该概念仍然存在于相关司法裁判文书中及法官的裁判理念中。基于美国在转换性使用方面的经验及我国实际情况,对该制度的借鉴应慎重,并着力于合理使用规则本身的完善。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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