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虐待儿童、性侵儿童、猥亵儿童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保护儿童证人,使其免受出庭作证可能带来的再次伤害,2021年修正的《高法解释》规定儿童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本文结合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探讨未来我国刑事诉讼中儿童证人作证模式的改革进路:即儿童证人在审判中不出庭作证,由儿童证人主张所支持当事人的对方来选择适格问询员,其根据预先设置的法定程序在审前阶段对儿童证人进行询问。这种儿童证人作证模式允许不出庭儿童证人庭前陈述的使用,为被告人提供较在庭审中直接询问儿童证人更好的机会,最大限度减少对儿童证人的伤害,是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司法适用。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