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社会,溺杀婴儿的陋俗与充满人文精神的时代风貌、看似发达的法律制度和社会保障机制并存于世。宋朝政府利用法律规范和各种社会救助手段治理溺婴风俗,但效果并不理想。生育习俗、天灾战乱、赋税徭役共同促成了溺婴习俗的出现,其中沉重的赋役负担是造成溺婴习俗整而不治的主要原因。根除封建体制痼疾,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改善民众生活才是解决溺婴问题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