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采用文献资料法等方法,分析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行政法理论基础,探讨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领域的法律问题。研究认为,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法律问题包括:立法结构缺陷和内容缺失、主体之间不平等、法律程序不规范、监督机制乏力等。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构建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为核心,多位阶联动的法律体系,创建合同订立与履行的新模式,健全民意先导、公正公开的法律程序,建设内外联合、贯穿全程的监督体系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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