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传统史学强调评价人物需要"盖棺定论",但明清部分方志却出现了为尚在世女性"生人立传"的奇特现象。"生人立传"现象的出现并非是方志编修者的失误,而是刻意为之,当时的方志学界还曾就女性是否可以"生人立传"这一问题展开过讨论。同时,明清部分方志还存在着"列女"条目独立于"人物"部分之外、收录人数和篇幅畸形膨胀、传文内容程式化和空洞化等有违传统史书编纂原则的异变现象。明清时期部分方志编修者注意到底层穷苦女性在史志修纂过程中长期处于被忽视的境地,并且自身缺乏留下相关材料的能力,因此他们主张给予女性人物特殊照顾,以免她们的事迹在相关知情者过世后湮灭。而明清时期社会女性观念和史学观念的变化则是方志"列女"条目诸多异变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在理学影响下,史学开始变得非常强调发挥自身所具有的教化功能,节烈女性群体因为自身言行符合纲常伦理秩序要求,故而在方志编修过程中得到特殊的重视和照顾。节烈女性群体和方志编修这两者本身也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异化为进行社会道德教化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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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宁德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