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声音是由振动产生的。在传统意义上,音乐属于耳朵,是用听觉体验美感的艺术。人们在欣赏音乐时,往往是在倾听的基础上,通过"音响感知与情绪感受""形象联想与理性感悟"以及"音乐美的体验与感悟"等阶段,完成对音乐作品由感性到理性的审美体验过程。音乐具有形象思维的特点,在情感的伴随下,通过想象联想,获得音乐形象、生活情景以及意境等形象,音乐可视化变为现实。